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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全国“游泳之乡”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0-09-1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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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东部,水网密布,河涌交错,水乡群众从小就学会潜水游泳。

新中国成立后,游泳运动得到东莞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迅速发展起来。1954年,莞城游泳爱好者自发组织了全县第一个业余游泳队——中声游泳队。1956年,东莞县体委成立后,将中声游泳队改编为东莞业余游泳队。1957年10月,东莞县青少年业余体校创办,开设游泳项目(为当时全国7所设立游泳项目的业余体校之一)。

1958年,东莞县游泳队参加在旅大市(今大连市)举行的全国28城市游泳赛获团体总分第六名,受到国家体委的嘉奖,被誉为全国“游泳之乡”,国家体委奖励东莞游泳池一个(拨款3.5万元建造)和赛艇4艘。1958年至1959年,东莞县青少年业余体校为上级运动队输送了59名游泳运动员。1960年,被广东省体委授予“游泳之乡”称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东莞游泳运动得到更大发展,1978年成立了东莞县游泳体育协会,将游泳运动列入东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断完善运动设施,逐步加强基层课余训练网点、基层业余体校、县游泳运动学校和东莞游泳队四级训练网。1981年,东莞重建游泳队,带动了全县游泳运动的发展。东莞游泳健儿在国内和国际赛事上都取得众多骄人的成绩,令人瞩目。1980年至1983年,李妙荷9次破全国记录(4次100米自由泳、3次4×100自由泳接力、2次4×100混合泳接力)。1982年,叶润成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第九届亚运会游泳比赛获得100米蛙泳金牌,这是我国游泳项目在亚运会上获得的首枚金牌。

1983年,中国游泳协会等6个单位联合发文,在全国县、区级评选“游泳之乡”活动。东莞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发出《发扬优良传统,努力把我县建成名副其实的“游泳之乡”的通知》,开展创建“全国游泳之乡”活动。

1983年底,东莞被中国游泳协会等6单位评为首届全国“游泳之乡”。接着1985、1988、1991、1993、1996、2005年东莞共七次获此殊荣。(执笔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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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