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原是个渔米之乡的农业县。解放初期,东莞隶属东江行政区。1950年3月,隶属珠江区专员公署。1952年12月,隶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2月,隶属惠阳专区。1958年11月,曾短期隶属广州市。1959年1月,撤销惠阳专区,东莞划归佛山专区。1963年6月,复置惠阳专区,东莞隶属惠阳专区。1985年9月,东莞撤县设市,仍隶属惠阳专区。1988年1月7日,东莞升格为地级市。为适应生产和城市发展需要,东莞行政区划经历多次调整,现以表格形式归纳如下:
时间 |
单位数量 |
名称 |
说明 |
1949.10 |
8个区 3个县辖市 1个特别区 |
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七区、八区。 莞城市、太平市、石龙市。 万顷沙特别区。 |
全县共76个乡、1399个自然村。 |
1950.12 |
9个区 3个县辖镇 |
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七区、八区、九区(万顷沙、南沙)。 莞城镇、太平镇、石龙镇。 |
1、原县辖市改称镇; 2、全县76个乡划分为223个小乡。 |
1953.01---1953.03 (土改期间) |
15个区 3个区级镇 |
一区、二区、三区、四、五区、六区、七区、八区、九区、十区、十一区、十二区、十三区、十四区、十五区。 莞城、太平、石龙镇。 |
全县划分为15个农村行政区,下辖227个乡。 |
1953.07 |
14个区 3个区级镇 |
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七区、八区、新九区、十区、十二区、十三区、十四区、十五区。 莞城、太平、石龙镇。 |
1、 十一区(万顷沙、南沙)划出给珠海县管辖; 2、 九区、十区合并; 3、 从六区、七区划出10个乡组成新九区。 |
1954.06 |
15个区 3个区级镇 |
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七区、八区、新九区、十区、新十一区、十二区、十三区、十四区、十五区。 莞城、太平、石龙镇。 |
1、 把茶山、寮步、大朗、常驻机构平、清溪、桥头、厚街、道滘、望牛墩、东中等10个乡改为乡级镇,全县共217个乡,10个乡级镇; 2、 从十区、十二区、十四区共划出6个乡组成新十一区。 |
1955.9 |
15个区 3个区级镇 |
附城(原一区)、石龙(二)、寮步(三)、大朗(四)、常平(五)、企石(六)、清溪(七)、塘厦(八)、桥头(新九区)、虎门(十)、沙田(新十一区)、厚街(十二)、道滘(十三)、麻涌(十四)、中堂(十五)。 莞城、太平、石龙镇。 |
1、区名称由用数字改为用地名) |
1957..3 |
37个大乡 3个区级镇 |
篁村、万江、罗沙、石龙、茶山、寮步、金桔、温塘、大朗、东坑、黄江、常平、土塘、横沥、企石、石排、上南、清溪、樟木头、塘厦、凤岗、桥头、谢岗、虎门、沙头、北栅、厚街、仙桥、横岗、道滘、新村、麻涌、漳澎、中堂、潢涌、洗沙、望牛墩。 莞城、太平、石龙镇。 |
1、全县撤销15个区,设立37个大乡,废除区制和乡级镇制; 2、撤销3个渔民乡,分别合并在3个镇内。 |
1958.03 |
30个大乡 3个区级镇 |
篁村、樟村、石碣、茶山、寮步、大沙、大朗、黄江、常平、横沥、上南、企石、石排、清溪、樟木头、塘厦、凤岗、谢岗、桥头、虎门、长安、北栅、仙桥、厚街、道滘、新村、麻涌、漳澎、望牛墩、中堂。 莞城、太平、石龙镇。 |
1、原金桔大乡改名大沙乡,罗沙改名樟村乡、沙头改名为长安乡、石龙乡改名为石碣乡; 2、将37个大乡合并为30个大乡。(潢涌并入中堂;洗沙大乡并入石碣;撤销温塘大乡,其所辖小乡分别并入寮步和樟村大乡;万江并入新村;东坑并入横沥;土塘并入常平;撤销横岗大乡,其所辖区小乡分别并入篁村和厚街)。 |
1958.09--- |
13个农村公社和莞城人民公社 |
附城、石龙、寮步、大朗、常平、企石、塘厦、樟木头、虎门、厚街、道滘、麻涌、中堂,莞城(1958年11月成立)公社。 |
1、废除大乡制,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 2、小乡改制为生产管理区,全县196个管理区; 3、将大朗的新美小乡划给宝安乡。 |
1959.05--- |
20个农村公社 3城镇公社 |
附城、万江、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虎门、长安乡公社。 莞城镇、石龙镇、太平镇公社。 |
1、新成立9个公社(字体红色标示 ); 2、成立纯经济性质的县渔业公社和县水上运输公社。 |
1961.6 |
33农村公社 3个城镇公社 6个区委员会 |
附城、万江、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虎门、长安、高埗、仙桥、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新村、东坑、江元、沙田、篁村、渔业公社。 莞城、石龙、太平镇公社。 常平、石龙、万江、虎门 、寮步、樟木头区委员会。 |
1、成立常平、石龙、万江、虎门、寮步、樟木头6个区委员会; 2、20个农村公社划分为32个(新成立公社以红色字休标示) 3、原纯经济性质的渔业公社改为政社合一; 4、全县共631个生产大队。 |
1963.01---1964.6 |
28个农村公社 3个城镇公社 3个渔业公社 |
附城、万江、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虎门、长安。高埗、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东坑、沙田公社。 莞城、石龙、太平镇公社。 莞城、石龙、太平渔业公社。 |
1、 撤销6个区委员会; 2、 县渔业公社分为莞城、石龙、太平3个渔业公社; 3、 撤销江元、篁村、仙桥、新村4个公社,分别并入常平、附城、厚街、道滘和万江; |
1966.03 |
29个农村公社 3个城镇公社 3个渔业公社 |
附城、万江、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虎门、长安。高埗、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东坑、沙田、篁村公社。 莞城、石龙、太平镇公社。 莞城、石龙、太平渔业公社。 |
从附城划出篁村、胜和、新基、周溪、水濂、西平、哈地、白马、石鼓、袁屋边共10个大队新组成篁村公社。 |
1974.4 |
29个农村公社 3个城镇公社 1个渔业公社 |
附城、万江、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虎门、长安。高埗、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东坑、沙田、篁村公社。 莞城、石龙、太平镇公社。 新湾渔业公社。 |
莞城、石龙、太平3个渔业社合并,称新湾渔业公社。 |
1981.11 |
30个农村公社 3个城镇公社 1个渔业公社 |
附城、万江、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虎门、长安。高埗、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东坑、沙田、篁村、洪梅公社。 莞城、石龙、太平镇公社。 新湾渔业公社。 |
从道滘划出洪屋涡、新庄、梅沙、黎洲角、涌、乌沙共6个大队新组成洪梅公社。 |
1983.10 |
34个区公所 |
各区名称同上。 |
撤销生产大队,设立乡政府。 |
1985.03 |
29个区公所 3个镇区公所 |
附城、万江、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长安、高埗、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东坑、沙田、洪梅、新湾区公所。 莞城(篁村)、石龙、虎门镇区公所。 |
1、篁村与莞城镇合署办公; 2、虎门与太平镇合并,实行镇管村体制。 |
1986年 |
29个镇 3个街道办事处 |
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长安、高埗、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东坑、沙田、洪梅、新湾、石龙、虎门镇。 莞城(篁村)、附城、万江街道办事处。 |
1、撤区建镇; 2、撤销莞城(篁村)、万江、附城区公所,设置莞城、万江、附城街道办事处。 |
1987.10 |
29个镇 5个街道办事处 |
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长安、高埗、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东坑、沙田、洪梅、新湾、石龙、虎门镇。 城内、城外、篁村、附城、万江街道办事处。 |
撤销莞城街道办事处,设置城外、城内、篁村街道办事处。 |
1998.07 |
28个镇 5个街道办事处 |
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长安、高埗、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东坑、沙田、洪梅、石龙、虎门镇。 城内、城外、篁村、附城、万江街道办事处。 |
撤销新湾镇并入虎门镇。 |
2001.10 |
28个镇 4个街道办事处 |
寮步、道滘、中堂、望牛墩、麻涌、石龙、茶山、企石、大朗、常平、横沥、桥头、塘厦、清溪、樟木头、厚街、长安、高埗、凤岗、石排、谢岗、黄江、大岭山、东坑、沙田、洪梅、石龙、虎门镇。 莞城、篁村、附城、万江街道办事处。 |
撤销城内、城外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莞城街道办事处,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按科级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