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档案揭秘
东莞——广东省第一个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地级市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1-03-09 10:05
分享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2年2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从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其特有的法定性、全民性和公益性在祖国大地蓬勃开展。

1982年2月15日,东莞县成立绿化委员会。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据《一九八二年东莞县林业工作总结》统计:全民义务植树270万株,人平4.8株。公路绿化142公里,其中广深、谢樟公路高标准高质量绿化83公里,植树86934株。

其实,早在1964年3月18日,时任东莞县委书记林若同志在全县林业专业队伍会议上作了《为实现五年内绿化全东莞而奋斗》的总结报告,就首次提出“绿化全东莞”的目标。此后,东莞全县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不断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得到了不断改善。

进入新世纪,东莞市在城市建设中实施“生态绿城”发展战略,并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6月,东莞市向全国绿化委员会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10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检查团对东莞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06年3月,东莞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成为广东省第一个获得此荣誉的地级市。

近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植绿、护绿、兴绿为己任,以共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彩色林建设等为抓手,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着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东莞。于2015年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并于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检查组的动态监测。

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为37.4%,全市有林地面积33254.6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25512.98公顷、森林蓄积量342.97万立方米,构筑起坚实的绿色屏障。全市共建立森林公园21个、湿地公园25个,建成镇级以上公园270个、小山小湖社区公园114个,592个社区(村)都有绿化小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03平方米,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麻涌、清溪获评“广东十大绿美森林小镇”,道滘、凤岗等11个镇被评为“广东省森林小镇”,中堂潢涌、谢岗南面等4个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茶山牛过蓢古村落被评为“广东十大魅力古树乡村”,大屏嶂林场被评为“全国十佳林场”,银瓶山森林公园获评全省十大最美森林,大岭山、大屏嶂、银瓶山三大森林公园均被评为省四星级森林公园,华阳湖湿地公园成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