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历史上自然灾害严重,农业生产极不稳定。新中国成立后,东莞人民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长期坚持进行水利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成为东莞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一大亮点。
1950年至1957年,东莞县委贯彻“发展农业生产为主”的方针,有计划地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巩固农业发展基础。1950年5月东莞县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县的防洪防汛工作。1950年至1952年,东莞水利建设的重点是建堤堵口、加固堤围,兴建了一批防洪防旱重点工程。1956年6月,东莞县委制订《东莞县1956—1962年农业建设七年规划》(初步草案),根据这一规划,东莞组织群众因地制宜进行水利建设。对沿江沿海地区实行联围,兴建大堤,抗御洪潮,拒咸引淡;对山乡丘陵地区实行建库蓄水,开渠引水,机电提水,防治旱患;埔田片实行截、排、导兼施,整治涝患。至1957年底,全县建成5座小(一)型和20座小(二)型水库,堤围一批。组织开展了水利普查,完成了全面综合治理洪、涝、风、旱灾害的水利建设规划,为大规模水利建设奠定了基础。
1958年至1965年,东莞全县开展大规模兴修水利。从1957年冬到1958年冬,东莞运河和东莞大围、东江大堤、石龙围、沙田围等重点堤围工程,虾公岩、横岗、茅輋、同沙、松木山、黄牛埔、契爷石等20多座小(一)型水库工程相继建成或动工。1959年6月,东江流域发生重大洪灾。11月底,东莞县重新成立水利工程总指挥部,县委第一书记林若任总指挥,制定了水利建设计划,由此掀起了持续两年半的兴修水利的高潮。
1964年至1965年,东莞建设完成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工程)东莞段。除向港九地区每年供水外,还灌溉东莞、宝安两地沿线农田16.85万亩,排涝6000亩。东深工程对沿线东莞人民及其农田灌溉发挥显著效益。
至1964年,东莞基本消灭水旱灾害,全县建成10万立方以上的蓄水工程190宗,有效库容量2亿万方;引水工程3宗,流量6立方米每秒;防洪江堤31条,全长达345公里,海堤22条,长达188公里;兴修电动排灌站638座。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使全县的旱涝保收的稻田达68万亩,占全县稻田72%。
1966年至1976年,东莞排除极“左”干扰,继续加强水利建设。至1976年底,全县修建水库413座,库容量2.3亿多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7座,小(一)型水库31座,小(二)型水库77座,总库容34881万立方米。灌溉库容22156万立方米,灌溉面积约16.86万亩。建成了电动排灌站2500多座,装机容量5.5万多千瓦,输电线路1344公里,基本上实现了水利电气化。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东莞进行大规模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抵御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执笔人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