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东莞市明伦堂档案对于研究近代东莞社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笔者对以往关于东莞明伦堂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发现目前学术界对于东莞明伦堂档案资料的研究存在主题单一、成果表浅、进展缓慢以及现实利用价值低等问题。本文建议加强东莞明伦堂档案理论研究,以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
关键词:东莞;明伦堂;档案;研究综述
民国时期东莞明伦堂是资助教育、文化、慈善、水利、公路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出资机构。由于这一独特的社会地位,及其对东莞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围绕东莞明伦堂在珠三角地域社会、近现代教育发展和公益慈善事业等领域展开研究,取得不少研究成果。
东莞明伦堂经营沙田一百多年,留下丰富档案资料,极其宝贵。本文对有关东莞明伦堂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回顾,并从东莞明伦堂档案研究价值、沙田的来源及发展、经营管理及运作模式、地方治理、地方社会事业等五个维度进行梳理,分析。了解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利用和研究这一宝贵文献资源的建议,旨在引起专家重视,共同推进明伦堂研究。
一、东莞明伦堂档案研究基本情况
东莞明伦堂档案丰富,主要藏在东莞市档案馆、中山市档案馆、和广东省中山图书馆。东莞市档案馆有馆藏东莞明伦堂档案549卷,涉及时间从1838年至1949年,绝大部分为纸质载体档案,还有少量照片档案、地图档案,主要是东莞明伦堂董事会及其属下机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明伦堂经营万顷沙田产形成的各种租约合同档案;明伦堂经理局收纳田租及资助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形成的各种财务会计账簿;明伦堂与佃户发生经济和财产纠纷形成的诉讼档案等。
国内学术界关于东莞明伦堂档案的研究起步较晚,论文数量不多。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有学者关注东莞明伦堂档案并展开研究,近年来随着地方特色档案研究的深入,东莞明伦堂研究开始多了起来,1980年——2019年间,共有研究东莞明伦堂的学者发表论文29篇。可喜的是,2018年7月,中国档案学会、广东省档案学会和东莞市档案局(馆)在东莞联合举办“东莞明伦堂档案学术研讨会”(下称“研讨会”),有4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对明伦堂档案研究展开深入探讨,取得很多共识。研讨会一致认为,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新时期,如何发挥社会组织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切实发挥好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东莞明伦堂档案可以提供历史参考,使得“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东莞明伦堂时间跨度与中国近现代史时间跨度相吻合,其档案对研究这一阶段历史具有重要史料价值;东莞明伦堂档案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研究和开发利用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巨大,对推进国家重点档案的系统深度开发、放大国家重点档案的价值效应、提升国家重点档案的社会影响力也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东莞明伦堂档案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地方特色档案研究是档案学理论研究的新课题。东莞明伦堂档案具有鲜明独特的东莞地方历史特色,对研究民国时期东莞乃至珠三角的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现实借鉴意义。
刘炜认为,东莞明伦堂档案是众多历史元素中的重要呈现,是外界深入了解东莞近现代历史文化的窗口,对彰显东莞近现代社会历史文化、扩大东莞文化的影响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段东升认为,充分开发研究东莞明伦堂档案,不仅对丰富东莞历史文化内涵,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且对于研究明伦堂这一在我国存在千余年的文化现象具有特殊意义。
刘志伟认为,东莞明伦堂组织发展成类政府或准政府角色,这不是一个特例,而是能够代表那个时代一种历史趋势的典型,隐含了中国的传统国家到现代国家转变的原理,要了解传统的王朝时期的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变的历史渊源和发生机制,东莞明伦堂有着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
贾静波认为,东莞明伦堂从1849到1953这一百多年的存续时间里,深刻影响东莞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方建设,乃至东莞地方社会的结构与阶层地方事务决策与施行。其档案背后蕴含着其与东莞地方社会更为深层的历史和文化逻辑。
金子灵认为,东莞明伦堂档案作为研究万顷沙沙田区的最重要的史料之一,其重要价值在于不仅有助于研究沙田区及绅商群体、县级政府运作、乡村基层社会。同时还可以通过对万顷沙沙田区经济、行政和文化逻辑的深挖,对推广和宣扬沙田文化,促进珠三角各地友好合作意义重大。
三、关于东莞明伦堂研究的方法、方向及主要观点
目前学者们研究东莞明伦堂的方法主要通过一是查阅图书馆相关资料,如《沙田志》、《东莞县志》以及一些与东莞明伦堂相关的人物的口述史料;二是田野调查;三是极少数如邹朝春、韦锦新到东莞市档案馆查阅利用关于明伦堂的档案。这些论文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档案研究价值、沙田的来源及发展、经营管理及运作模式、地方治理、地方社会事业发展这五方面。
(一)东莞明伦堂沙田的来源及发展
东莞明伦堂拥有六七百顷田产及其他物业,这是东莞明伦堂形成独特地位和现象的经济基础,也是学者研究关注的领域。
伍若贤、王传武、马汉民、叶振锵、韦锦新、伦志清等均在其论文中论述明伦堂沙田的来源,认为东莞明伦堂沙田主要是通过讼争、兼并取得,此外还通过兴办企业、购买置业。东莞乡绅与香山关于沙田之争从道光二十年到道光二十四年,双方依然缠讼不休,到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东莞已经获得万顷沙东北的土地四十顷,另外承佃官筑屯田九顷九十亩。
伍若贤、马汉民指出,万顷沙的位置,原来处于东莞与香山两县的交界处,没有确定的界至,因此经常因争地而聚讼不休。东莞有些士绅为了争夺一大批沙田,制造人员伤亡的纠纷,终于把万顷沙夺过来。明伦堂占有这一大片沙田后,再陆续兼并了其他田产,计共拥有沙田六七百顷。
叶振锵提到,东莞明伦堂沙田经理局拥有的沙田,除万顷沙的六七百顷外,还有十顷八顷地在白鹭洲定为“储济仓”田,作为“储谷济荒”之用。
韦锦新提到,东莞明伦堂除经营沙田外,还开办有草制厂、腐竹厂、棉织厂、制纸厂和陶厂,生产由农业扩展到轻工业。此外,伦志清提到,东莞明伦堂在北京购置房产以作东莞会馆,用以莞籍读书人与商人临时居住之所。
(二)东莞明伦堂的经营管理及运作模式
不少学者利用明伦堂档案关于明伦堂组织机构、生产经营等资料,围绕明伦堂的经营管理及运作模式开展研究,主要包括明伦堂的承租制度、明伦堂的组织机构设置。
张晓辉研究了明伦堂的承租制度:一是包佃制。除了个人包佃,还有集团包佃。二是沙田承投。明伦堂每年将租期届满的基围沙田列出,采用招标竞投,以投标价高者得的方式将各基围按一定年限批租给中标者经营种植。
马汉民、张晓辉、邹朝春、韦锦新等对明伦堂组织机构进行研究。这些专家学者研究了管理明伦堂沙田事务的组织变革。前清时明伦堂也称为安良局,是地方绅士组成的一个调解机构。辛亥革命后,安良局改组为沙田经理局。大约到民国十四年(1925年),明伦堂又改组为“东莞明伦堂沙田经理局整理委员会”。东莞明伦堂还设置了自己的武装力量。晚清时期,明伦堂成立自卫局除了承担保护沙田任务外,还征收烟税赌捐。
邹朝春提到,1920年代,为了加强对包括万顷沙在内的东莞全县农业生产进行指导,东莞明伦堂还新设置了农业生产委员会、水利工程委员会等机构,专门负责、协调农业耕作。可见当时东莞明伦堂相当重视农业生产。
韦锦新将明伦堂定性为:一个地方公产的管理机构,发展为半官方性质的地方财团,形成在地方割据分肥的官绅集团。
邹朝春认为,东莞明伦堂接管了万顷沙以后,逐渐由一个主业为讲学教化的教化机构演变成了一个以垦沙、管沙和护沙为主业的机构。
(三)东莞明伦堂与东莞教育事业
东莞明伦堂自掌控万顷沙沙田后,对邑内各项事业的扶助更形积极,尤其体现在本地教育发展上,吸引不少学者深入开展明伦堂参与社会事业问题的研究。
王磊认为,民国之后,东莞明伦堂的支出以教育经费支出为大宗,主要包含教育经常费和教育临时费。东莞明伦堂不仅对东莞教育事业扶助相当大,还对地方教育事业管理影响较大,包括影响校长人事任免、组织讨论、制定关于东莞教育发展的一些章程和办法。
韦锦新、张晓辉、伍若贤认为,明伦堂的支出,以教育费为主,东莞县属学校经费占了绝大部分。东莞的教育和读书人是最大受惠者,一是明伦堂开办了五间中学和几间小学,全县受补助的小学有200多间。二是兴建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
邹朝春认为,1905年后,由于科举考试被废除,明伦堂的学宫性质逐渐丧失,东莞明伦堂襄助教育事业经费主要用在支助东莞新式学校以及在广州、北京、日本或欧美等地学习的东莞籍学生的学费。民国建立后,东莞明伦堂专门成立了教育委员会以统筹对整个东莞地区的教育公益事业,出台了一些旨在完善对在外求学的莞籍学生的支助办法、措施。
(四)东莞明伦堂参与地方社会事业的实践
由于东莞明伦堂较多地参与地方治理,并对当地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长期以来受到学者的关注。学者们对明伦堂赈灾救济、成立医疗卫生福利机构、兴修水利、修筑公路、投资教育事业、改良农作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邹朝春、韦锦新认为,东莞明伦堂的开支也越来越多地用于投资和维持东莞经济建设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东莞明伦堂在慈善救济方面的投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普通意义上的赈灾、救济行为。二是对医疗卫生福利机构的巨大投入。
伍若贤提出,东莞明伦堂开辟了新洲商埠,修筑了1个水闸,捐建了2间医院和l间救济院,还开设了1家加工藤器木器的工厂。另外,邹朝春提到,为了推动东莞的生产建设,东莞明伦堂专门成立了东莞建设委员会,调整了经费支出的比例,在顾及教育、慈善救济的基础上,划拨一部分资金用于道路和水利设施的建设上。在东莞地方水利建设方面,明伦堂积极兴建寒溪水闸工程。可见,东莞明伦堂对当时社会建设贡献非常大。
邹朝春对明伦堂示范农场改良农作方式进行了研究,认为东莞明伦堂通过一系列试验对沙田农业生产进行改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唐树明认为,东莞明伦堂除大办教育外,对“修治道路以利民行”也颇关心,在早期东莞公路建设上起着一定的作用。参与建成惠樟公路、莞龙公路、莞太公路、宝太路等。
四、东莞明伦堂档案研究的不足
1、有关明伦堂档案系统的大规模的研究起步较晚,进展较慢,成果较少。由于国内学术界对明伦堂关注度不高,且档案分散,尚未整理出版利用,因而难有系统、规模性的研究。以“东莞明伦堂”为主题或关键词的学术论文不足20篇。这与其他成千上万篇研究文章的主题数量上相差非常巨大。
2、研究的主题较为表浅。目前,尚无长期关注或长期研究明伦堂的学者,很多研究论文只是将明伦堂作为珠三角沙田研究的一部分,对明伦堂的专题研究很少或不够深入,存在诸多学术上的研究空白。在上文第二部分的分析中可知,关于东莞明伦堂的研究重要集中在其沙田的来源及发展、经营管理及运作模式、参与社会事业这几方面,研究主题相对单一。
3、基础性研究还不够扎实。由于东莞明伦堂档案尚未整理出版,学者们难以充分利用这些档案资料,因此迄今为止尚未出现完整的、有重大学术价值的论文与专著。
五、深化东莞明伦堂档案研究的建议
1、加大对东莞明伦堂档案研究开发的经费投入,将东莞明伦堂档案尽快整理出版,避免大量的档案资料长期沉睡在档案馆,最大限度地提高这些档案的利用率和利用价值。系统性的整理明伦堂档案才刚起步,东莞市档案馆与广东省人民出版社于2019年6月合作出版馆藏的明伦堂档案,年底出版第一辑,其他珍藏的明伦堂档案还需进一步收集整理出版。
2、要善于拓宽现有的研究主题,开辟新兴的研究方向,发挥明伦堂档案的学术价值。可从研究明伦堂组织机构的运作模式、明伦堂与珠三角地区发展研究、东莞明伦堂与地方政权的关系、东莞明伦堂与慈善事业发展、东莞明伦堂与教育医疗卫生发展、东莞明伦堂与社会治理、东莞明伦堂与农村经济关系等方面,多角度、多层次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贾静波.东莞明伦堂研究概述
[2]金子灵.东莞明伦堂档案的意义与展望
[3][美]伍若贤著,刘志伟译.清代及民国时期的土地开垦、商人资本和政治权力:东莞明伦堂[M].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上).北京:中华书局,1992:510-544.
[4]王传武.珠江三角洲沙田研究述评[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4(01):105-109.
[5]马汉民.东莞明伦堂概况[C],东莞县政协文史组编:东莞文史资料选辑.东莞,1984年.
[6]叶振锵.为争租东莞明伦堂储备仓田的一桩历史惨案[J].东莞文史,1996(21).
[7]张晓辉.近代东莞明伦堂探析
[8]邹朝春.论近代东莞明伦堂的演变
[9]韦锦新.地方公产与地方控制——东莞明伦堂研究(1849-1953)[D].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10]邹朝春.东莞明伦堂示范农场与万顷沙农业改良
[11]王磊.民国时期东莞明伦堂与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刍论[A].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7(9):103-104.
[12]唐树明.东莞明伦堂与东莞公路[J].东莞文史,1989(15).
[13]伦志清.明伦堂留置公产
[14]王传武.东莞明伦堂的形成
[15]段雪玉.东莞明伦堂史料及其研究
[16]杨宝霖.莞旅中学的筹备与开办
[17]马汉民.记广州莞旅中学
[18]张铁文.蒋光鼐倡办莞旅中学
[19][日]西川喜久子著、曹磊石译.清代珠江三角洲沙田考[J].岭南文史.1985(02).
[20]李海默.试小释《东莞明伦堂财产保管确立信条碑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