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形势变化,明战暗战也在继续。一个“邓麒麟”过去了,另一个“葫芦饼”出现了。
刑警们没想到,曾扮“广州大佬”恐吓“邓麒麟”的“砍手指”案真的发生了。
1995年的3月,长安老板陈正(化名)在自己家楼下被绑架了。与“邓麒麟”不同,邓是本地人,警方可以引其入瓮,这下子,老书记的担忧发生了,香港的黑社会势力渗透进来了。绑架陈正的人主要是香港黑社会。
刑警们非常焦虑。他们一方面稳定家属,一方面秘密侦查。侦查的结果更让人担忧。因为这个团伙有前科,而且很残忍。
原来,此前莞城一名老板卢某就被“葫芦饼”绑架了。卢某很有钱,开着宝马。“葫芦饼”索价200万,他们先让家人开车上高速到深圳,再开回东莞,试探是否有警察跟随,随后到宝安河桥,他们开快艇从桥下过,让家属将事先用烟盒装好的200万元丢下来,然后飞驰而去。
因为家属没有与警方配合,警方没能介入。让家属没想到的是,“葫芦饼”没有放卢某回来,而是将卢某的手脚用铁线捆好,丢在沙田的杨公洲河滩上。
当晚11时许,一名治安队员查户口路过杨公洲,看到河滩上有东西在跳,“好大一条鱼!”赶紧去抓,结果发现是个人。这人就是卢某。入夜,河水上涨,卢某又叫不出声。要是他不跳,只有等着被淹死,幸好遇到了这名治安员。其实“葫芦饼”就希望他“自动”淹死。
收到断指也要顶住
鉴于“葫芦饼”之前的作案情况,东莞警方判定,要稳住人质,趁机一网打尽。对付“葫芦饼”的办法就是一定要见到人才给赎金。
当时,陈正被蒙住眼。绑匪用他的电话让他说话。负责谈判的民警与他通话时跟他说:我们问你在哪里,如果是,你就嗯,不是就不出声。经过深入分析,警方推断:陈正可能在深圳,也可能在东莞、广州,后来才猜测是在海上漂浮,陈正在船上。
“葫芦饼”知道陈正有钱,索价450万。双方对峙了10多天,家属要求见人才给赎金,绑匪则要求放赎金在某地。10多天后,绑匪给家人来电话说,“你去长安厦岗一个饭店,里面有陈的手指。”
果然,那个饭店里找到了陈正的手指,用小袋子装着。“警方压力很大,当时领导也下了命令,一定要抓到这帮残忍的绑匪。”当年办案的民警称。
离案发21天过去了,警方顶住压力,坚持见人交钱。耗时这么长,绑匪内部开始内讧了。陈正是生意人,很精明。他开始挑拨离间,“肯定报了警啦,你们要是放我回去,我给你们一人100万,比你们要的钱还多。”
一直等不来赎金,绑匪觉得陈正的分析很有道理,就先放他回去了。陈正回来后,警方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时任东莞公安局局长的王刚忍担任总指挥,布置警力,展开了抓捕,将主要的案犯抓获。
王刚忍称,案件破获后,起到了震慑作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类绑架案。
■解读
莞港警方合作日增
“绑架案也是有变化的。”李灼华参与了很多大案要案的侦破。他分析,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因为经济纠纷等原因犯罪发展到单纯以图财为目的的犯罪。从犯罪主体来看,从单纯的东莞本地人,发展到本外结合,本地人与广东省内的外地人,再后来发展成为外省流窜作案的人员、本地不良分子与香港黑社会势力结合。
其实,东莞警方与香港黑社会也交过手,莞港警方合作在香港回归前就开始了。
90年代初,一名叫陈某辉的香港人勾结东莞本地的陈某强等几人,组织抢劫香港银行。“真的像电影里的警匪枪战一样,确实发生过。”
李灼华记得,当时最大的一宗是抢劫香港大埔道华诚金行。劫匪洗劫了好几百万的金饰。香港警方在大屿山与劫匪进行了枪战,劫匪还扔了炸弹。“当时劫匪的分工很细,陈某辉踩点,设计逃跑路线,由东莞仔去实施,抢劫后就偷渡至深圳白泥坑。”
香港警方也觉得很棘手。没想到,有一回,陈某强在长安打架被派出所抓到了。“当时还是通过外交部先联系后来才去香港。”这一次交流让香港警方与东莞警方成为朋友,双方合作日益增多。
如今,东莞全市的刑警已达1000多人,特警支队120人。当了26年刑警的李灼华已经是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了。“26年来,现在压力最大。”李灼华坦言。
口述60年
全力侦破官员命案
讲述者:王刚忍,1988年到1999年任东莞市公安局长
1993年3月,福民公司副总经理吴泽庆开着他的3.0黑色皇冠轿车外出与港商洽谈,一夜未归。福民公司是东莞市政府旗下的企业,公司主要业务在香港,吴泽庆此前担任中堂党委书记。
失踪一天多后,单位报案。此案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劫车劫人,而且是如此重要的老总。这种手段也是第一次出现。我自己的心理压力很大。
当时,全市动员,下发了5000份悬红公告,以5万元重奖提供线索者。当时全市有两千多名公安干警都发动起来参与侦查,全市查人查车。
为什么震动这么大,应当说吴泽庆案是东莞近60年来发生命案的级别最高的官员了,当时的市委书记欧阳德也下了命令要彻查此案。因为是市属部门领导的案件,破不了,影响面很大。
一个星期后,虎门公安分局发现了吴泽庆的尸体在卢屋的农田河沟。随后又发现他的车藏在一家木器厂内。正好,一名线人透露了线索,说有人想卖一辆好车,车上还有一些中堂的卡片。当时陈伟强副大队长就布置了抓捕。以购车为名引案犯上钩。后来东莞公安到江苏等地抓捕其他案犯,最终“3·22”杀人劫车案告破。
原载于《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