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租减息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处理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这一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为满足农民一定的民主民生要求,削弱封建地主阶级的剥削及其在农村中的政治基础,以便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抗日、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是为了通过积极主动的让步,争取地主阶级参加抗日。
东江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工作,是在东江纵队成立之后开始逐步展开的。为使减租减息运动顺利开展,1945年3月9日,东江纵队政治部颁布了《减租减息暂行条例》,4月29日又颁布《土地租佃条例》,对减租减息、交租交息、地权与佃权等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在东江纵队民运工作队和民主政府工作人员的大力宣传和努力工作下,减租减息运动得到顺利进行,农民与地主、债主的矛盾大部分得到合理解决。有的开明地主拥护减租减息政策,支持抗战,被选为乡政府工作人员负责乡政事务。但也有少数地主顽抗,或从中破坏,有的明减暗不减,欺骗政府和群众。民主政府组织群众与这些地主展开斗争,依靠农会的力量,促使其接受减租减息政策。
东江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运动健康、深入地进行,使广大农民群众不仅得到了切身利益,而且增强了自己的政治优势,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更加拥护和支持部队和抗日民主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