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东莞县档案馆成立,负责对全县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和对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985年,东莞撤县设市,原县档案局、县档案馆改称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体制。
2004年,市档案局(馆)搬迁到市行政办事中心,并建立内部办公系统,逐步实现局务馆务由手工方式向现代化管理方式转变。
2012年,市档案局(馆)正式进驻档案大楼,20多万卷档案全部安全运抵新档案馆,实现档案零污染、零丢失、零涉密的目标。
2019年,根据《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市档案局调整为在市委办公室挂牌,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月22日,市档案馆正式挂牌。
市档案馆馆长翟婥莹同志主持市档案馆全面工作。
市档案馆副馆长袁鸣春同志负责党建、宣传、纪检、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以及档案接收、征集、保管、利用、开放审核、展览编研、政务照片拍摄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档案管理科、档案信息技术科、声像编研科和工会。
市档案馆二级调研员林俊强同志协管党建、宣传、纪检、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展览编研、政务照片拍摄等工作。
市档案馆三级调研员夏闻生同志协管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